我司定于2019年2月15日举行的峰林特大桥主缆、吊索、主缆检修道及附件加工制造采购招标资格预审,根据相关单位反馈,特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如下说明:
一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第(4)项: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,完成过主跨跨径≥500米的悬索桥的主缆索股制造加工项目业绩(须提供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交工证书复印件);备注:“完成过”指整个工程项目已交工验收,业主评定合格;正在加工制造的项目视为无效业绩。”
补充说明:原资格预审文件中 “完成过”指整个工程项目已交工验收,经我司相关部门审议,修改为 “完成过”指整个工程项目已交工验收或主缆、吊索单项工程已交工验收。
投标人递交的交工证书复印件可以为:整个工程项目的交工证书或者主缆、吊索单项工程的交工证书。
其余内容仍按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书-01执行。
联系人: 张海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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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部
2019年2月2日